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又一部重要支架性法律。本文就证券监管执法与《行政强制法》相关的若干问题做了探讨。该法第3条关于金融审慎监管的规定应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来理解;《证券法》第180之规定与《行政强制法》不矛盾,但有关期限的规定应按《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及时修订;证券执法和解具备了法律依据,但还不完善,应通过《证券法》进一步细化。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