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传统认识中,有一条发展着的历史长河,现在构成它的“当下”,未来是比现在更高级的并且必然实现的社会形态。但从哲学的角度看,历史不是已经过去的实体性存在,而是作为对现在的建构而存在;未来也不是尚未实现但又必然实现的社会形态,而是作为对现在的批判、整合与引导而存在;历史与未来的全部合法性就在于对现在的建构。把历史与未来还给现在,世界就是现存感性世界,而不是经过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形态的物质世界。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