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于1989年4月17日至28日在其总部—伦敦,召开制订《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以下简称“1989年公约”)的外交大会。67个国家和22个国际组织派代表或观察员出席了会议。我国代表团签署了会议的最后文件。“1989年公约”共分五章35条,相对“1910年公约”而言,作了较大的改动,其主要内容是:
中国海商法研究
1990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