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是继1985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后,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42号)中关于在逢“五”的年份实施工业普查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工业经济进行的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这次工业普查方案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工业企业普查方案,包括工业企业普查表、填表说明,各种分类目录、标准、代码及抽样调查方案等;二是工业普查综合方案,包括普查资料的数据处理、综合整理和分析研究等。普查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为了从河南省情的实际出发,有效地组织好这次工业普查,本刊自95年第10期起连续刊登省工普办的“普查方案说明”,帮助广大普查工作人员顺利实施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