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人大制度的九条建议第一,制定人民代表大会法。进一步确定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法律性质、地位和作用,并对各级人大的职能作出明细的法律性规定。第二,完善人大代表选举的双向负责制程序。建议在选举法中补充双向负责制内容,明确规定选举人和被选举人之间见面、接触和交流的法定程序,让选民充分认识和了解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第三,建立人大常委会委员驻会制度,逐步向职业化过渡。相应减少委员会委员数量,并以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为当选条件。第四,建立自身建设制度。其重点为:(1)
中国人大
199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