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制约着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的作用,进一步改革税制,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实行城乡统一税、社会保险“费”改“税”等多种深化改革的措施,减少社会贫富差距,支持和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既相对有效保障市场的效率,又调节贫富差距,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0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