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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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工作和提高案件督办质量,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日前制定并公布了《黑龙江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环境违法案件、造成流域或区域的连片污染或工业园区集中污染的环境违法案件、威胁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