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监督制度自确立以来一直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质疑和批驳,但是,最终的结论还是不可放弃,并要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加以修订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正在修订过程中,本文在厘清我国民事检察权性质、权能、职能的基础上,认为民事检察监督具有宪政、法理学、诉讼理论、法制及现实基础;通过对民事检察监督与司法独立、裁判终局性、当事人处分权等司法原则冲突与协调的分析,认为民事检察监督具有正当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构建抗诉监督,督促起诉和提起,参与民事公诉,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等民事检察监督实现机制的构想,以求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