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新近发表的《中国的人权状况》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明确概括为“两个提倡”和“一个照顾”,即“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照顾到农村中某些群众的实际困难,允许间隔几年后生第二个孩子”。这一概括较之只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要全面得多,也是对海外有人把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称为“一孩家庭政策(One-ChildFamilyPolicy)”的一个必要纠正。实际上,我国一直在贯彻执行上述“两个提倡”和“一个照顾”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执行效果如何,是人们普遍关心的事情。我们
南方人口
199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