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代学统的断裂,中国法制史主流研究模式偏离了中国自身历史秩序建构的基本原理,进入了"以西范中"的研究误区。中国当代法史学者须本着资源本土化学术自觉,树立自己的精神信仰,从法律移植转向法律"混合",培植法史学科后备人才,创造出中国法制史学科新体系。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