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 要] 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教师借助语言监察理论渗透法律意识:依据语言习得和学得假说,教师讲解语言基础知识,促进学生习得语言;依据自然顺序假说,教师引导学生从大量的语言接触中概括语言规则,以提高处理语篇的能力;依据语言监察假说,教师应多关注语言内容,而非语言形式,采取宽容的态度保护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依据语言输入假说,教师结合篇章阐述背景知识,引导学生对文章主旨有正确的理解和评价;依据情感过滤假说,教师引导学生扩大文化的感知范围,以形成一种“多元文化”的思维观。
出版日期
2021年05月2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