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之中,我国法律规范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进行了探究,然而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契约,征收人的签约行为属于一种要式行政行为,我们发现在补偿协议要式化实践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地对探究该协议要式化的实践进行完善,确保签约各主体处于平等关系,保证签约内容和签约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所以本文就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要式化实践困境展开分析,探讨该协议要式化出现实践困境的原因,从这些困境中得出补偿协议要式化实践的出路。
出版日期
2021年04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