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思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从非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我国民间组织与国际上一般所称的非政府组织有类似之处。依照民政部门的管理规定。我国民间组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团体,另一类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多年问。我国社会团体增加了33倍,可谓“爆发式增长”。据2002年8月26日《学习时报》载,全国性社团从不到100个增加到1800多个,地方性社团从6000个左右增加到20万个左右(1989年后我国政府对各种民间组织进行了重新登记清理。其数量减少到18万多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70多万个。县以下的各类民间组织至今没有正式的统计数字,但保守的估计至少在300万个以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6年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