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心颗粒与硝酸异山梨酯联用治疗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效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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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分析和探讨心内科临床上对于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采用稳心颗粒联合硝酸异山梨酯治疗的效果,以便为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的临床治疗提供借鉴。方法对我院心内科2011年09月至2014年09月收治的40例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通过随机数表的方法将其随机分成两组,常规组20例患者采用稳心颗粒进行治疗,研究组20例患者在常规组患者的基础上联合硝酸异山梨酯进行治疗,比较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结果两组患者经过连续8周的临床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均得到好转,常规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70.00%(14/20),研究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0.00%(18/20),两组患者在总有效率方法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本研究结果表明,心内科临床上对于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采用稳心颗粒联合硝酸异山梨酯治疗的效果显著,该治疗方法显著改善了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有效改善和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值得推广使用。
出处 《医药界》 2014年10期
关键词 稳心颗粒 硝酸异山梨酯 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临床疗效本研究对我院心内科2011年09月至2014年09月收治的40例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分析和探讨心内科临床上对于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采用稳心颗粒联合硝酸异山梨酯治疗的效果,以期为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的临床治疗提供借鉴。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本研究中40例均为我院心内科2011年09月至2014年09月收治的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通过随机数表的方法将其随机分成两组,常规组患者20例,年龄在31至6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0.4± 4.4岁,其中男性患者11例,女性患者9例 研究组患者20例,年龄在30至6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0.0± 4.3岁,其中男性患者10例,女性患者10例。本研究在获得两组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且签署治疗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开展的,两组患者在性别 年龄 疾病严重程度等方面差异不显著(P>0.05),因此具有临床可比性。1.2治疗方法常规组20例患者采用稳心颗粒(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10950026,9g/袋)进行治疗,每次给药1袋,每天给药3次 研究组20例患者在常规组患者的基础上联合硝酸异山梨酯(陕西渭南华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54950)进行治疗,每次给药10mg,每天给药3次。两组患者均连续治疗8周后进行临床疗效评价。1.3临床疗效判断标准本研究中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临床治疗效果判断标准如下[1](1)显效经过连续8周的临床治疗患者的静息时心率恢复到(60-70)次/分钟,Holter检查结果表明患者的24小时Holter平均心率大于70次/分钟 (2)有效经过临床治疗,患者的静息时心率恢复到(55-60)次/分钟,或者患者的心率与治疗之前相比增加在20%之上,24小时Holter平均心率大于65次/分钟 (3)无效患者经过临床治疗未达到上述标准。1.4统计学方法本研究中的收集的实验数据都通过SPSS19.0统计处理软件进行分析和处理,其中收集的计量资料均采用(均数± 标准差)(x± s)的方式来表示,组间资料的比较采用t检验进行,当P<0.05时判断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结果两组患者经过连续8周的临床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均得到好转,常
出版日期 2014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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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心颗粒 硝酸异山梨酯 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临床疗效本研究对我院心内科2011年09月至2014年09月收治的40例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分析和探讨心内科临床上对于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采用稳心颗粒联合硝酸异山梨酯治疗的效果,以期为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的临床治疗提供借鉴。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本研究中40例均为我院心内科2011年09月至2014年09月收治的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通过随机数表的方法将其随机分成两组,常规组患者20例,年龄在31至6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0.4± 4.4岁,其中男性患者11例,女性患者9例 研究组患者20例,年龄在30至67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0.0± 4.3岁,其中男性患者10例,女性患者10例。本研究在获得两组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且签署治疗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开展的,两组患者在性别 年龄 疾病严重程度等方面差异不显著(P>0.05),因此具有临床可比性。1.2治疗方法常规组20例患者采用稳心颗粒(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10950026,9g/袋)进行治疗,每次给药1袋,每天给药3次 研究组20例患者在常规组患者的基础上联合硝酸异山梨酯(陕西渭南华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54950)进行治疗,每次给药10mg,每天给药3次。两组患者均连续治疗8周后进行临床疗效评价。1.3临床疗效判断标准本研究中心动过缓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临床治疗效果判断标准如下[1](1)显效经过连续8周的临床治疗患者的静息时心率恢复到(60-70)次/分钟,Holter检查结果表明患者的24小时Holter平均心率大于70次/分钟 (2)有效经过临床治疗,患者的静息时心率恢复到(55-60)次/分钟,或者患者的心率与治疗之前相比增加在20%之上,24小时Holter平均心率大于65次/分钟 (3)无效患者经过临床治疗未达到上述标准。1.4统计学方法本研究中的收集的实验数据都通过SPSS19.0统计处理软件进行分析和处理,其中收集的计量资料均采用(均数± 标准差)(x± s)的方式来表示,组间资料的比较采用t检验进行,当P<0.05时判断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结果两组患者经过连续8周的临床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均得到好转,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