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部门如何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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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核心在于“以庭审为中心”,审判环节应在司法中处于中心地位,要求刑事证明标准统一到定罪量刑的要求上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给公诉工作带来办案司法理念、案件公平与效率、公诉业务能力、侦查公诉关系等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下,公诉部门应在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合理引导侦查机关、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加强公诉队伍建设、提升公诉人职业能力、保障律师权力等方面做出改进,以期达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目的。
作者 韩娟
出处 《基层建设》 2017年36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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