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计量器具维修许可证》谈入世后的国民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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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告南京弛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弛翔公司)系梅特勒一托利多常州衡器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特约分销企业和特约服务站,从事梅特勤一托利多常州衡器有限公司衡器产品的销售和承担经销产品区域的售后技术服务,包括安装调试、保修期内外的维修服务。弛翔公司未办理《计量器具维修许可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行政与法制》 2003年1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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