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公民合法权利 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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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整体上讲,宪法具有限制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两个基本功能。公共权力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公民权利是指公民所享有宪法确定的广泛权利和各种利益。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两轴心,这两者是以法为核心的两个方面。公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部法苑》 2003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3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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