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暑期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在我国始于清末。民国初期教师的暑期进修主要由各地教育会等半官方教育社团通过举办暑期讲习会、暑期演讲会等形式开展;1920年大学开始介入中小学教师的在职进修,并以设立"暑期学校"的形式开展工作;1930年后,教育行政机构成为暑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校的主导者。民国暑期学校留给我们的启示: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重视暑期学校的组织工作,注重聘请各类名师学者参与暑期学校教学,强调课程设置契合学员需求,关注激励政策的引导作用。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