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低收入群体是全社会最为困难的弱势群体,是最容易被社会边缘化的人群。增加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让他们共享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更是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关键之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生活品质,同样要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点、杭州特征,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善"五大生活品质"为内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生活,促进增收,使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整体达到和超越全国农村人均水平,生活品质整体达到小康程度。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