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变动中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的司法认定——黄某与Z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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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要旨】劳动者用人单位发生变动.对于如何界定是否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不应将举证责任简单地归于新用人单位.而应从该变动的原因着手,查清是哪一方发动了此次变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企业与法》 2015年4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