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我国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呈明显上升态势。边疆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既有群体性、公开性、违法性,又具有潜在的涉外性、敏感的民族性、较强的宗族性、时常的宗教性和偶尔的敌对性等特点,预防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基础性措施,即: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正确处理民族宗教文化冲突;完善体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法律措施,即: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众法制意识;依法确认和保护公民参加宗教活动的权利;加强政府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权利;依法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