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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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抓大放小”都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但根据我的理解,这两种改革思路的侧重点是不同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其典型形式是股份制。“抓大放小”,一方面是抓住作为“中国的脊梁”、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500—1000个国有大中型企业,着力将其搞好;另一方面就是放开中小企业,让它们到市场经济的大海中去搏击风浪,求生存、求发展。回顾近年来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我认为,在理论上,现代企业制度是比较理想的。它通过明晰的产权、科学的管理结构、有效的激励与革新机制,可以卓有成效地搞活国有企业。但从我国当前实际状况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存在许多困难,其中有些困难是可以克服的,但要付出高昂的代价;有些困难却是当前一时难以克服的。而“抓大放小”,相对来说就简单易行,而且也抓住了重点,抓住了主流,不失为当前改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一、现代企业制度试行过程中的困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至少要经历这么几个步骤:清产核资、界定产权、资产评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行金融体制、保险体制的改革,解决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企业办社会问题,还要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例如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探求》 1996年3期
出版日期 199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