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五四时期的“道德革命”,是近代以来中西文化之争的特定产物。它和“文学革命”一起,构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两大旗帜”。然而,颇为奇怪的是,作为新文化运动领袖人物之一的胡适,虽高扬“文学革命”(如1918年4月)发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却从未直接提过“道德革命”的口号。尽管胡适确曾尖锐地批判过封建礼教和宗法伦理,提倡国民人格的变革和人生观的更新,对抗新保守主义(梁漱溟、张君励为代表)的“传统道德复归论”,但反对将“道德革命”和“社会根本改造”相联系,力图将“道德革命”纳入他的实验主义、改良主义思想轨道,这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其他领袖如陈独秀、李大钊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说明,面临五四时期新旧道德的激烈冲突,胡适表现出一种独特的心态和思想倾向,从一重要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自由主义者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追求,值得我们作些剖析和反省。
简介: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初召全国完全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尾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重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这段话非常和概括,对于完善和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体系,合成了中华大地上一句响亮的口号,成了任何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并纷纷效仿提出“依法治X,以德治X”,好像不如此,不足以理解和运用总书记的思想。税收工作也不例外,很快就有人提出“依法治税与德治税相结合”的号和思路,甚至有人干脆就提出“以德治税”的“创意”。这种千篇一律、牵强套用的做法,笔者认为起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总书记的讲话没有全面理解,没有从总体上完整地把握整段话的含义,把关键的修饰词给删节掉了;二是违背了一切从实限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辩证唯物主义精神。三是没有正确认识和把握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本文试从法与一般关系的理论入手,谈谈税收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法治”“德治”并重的重要思想。
简介:为了贯彻江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的指示,以及韩杼滨检察长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讲话精神,海南省检察机关将新世纪的第一年定为"素质工程年",要求全省检察官树立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公正、廉洁、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