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村税费改革后,机构改革精简了村干部,职数大量减少,保留了民兵营长,但民兵营长兼职多、队伍老化、素质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组织任免,实现村级干部选举产生,导致对民兵营长任免过于随意;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三提五统”和劳动积累工及义务工。农村村级民兵营(连),是我国国防体制和村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民兵营长队伍建设事关预备役民兵建设全局,也直接关系到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各项工作能否在基层一线的落实。对此,各级领导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务必要引起高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