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一场由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正从上海刮向全国,与此同时,"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根据媒体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频出的部分原因,在于监管部门"为利执法",以罚款放任企业违法。每次谈到食品安全事故时,"监管不力"是必然会碰触到的话题。不过,一些专家学者、官员认为,重建食品安全伦理比仅仅强调监管重要得多,他们倡导行业自律,以"良心盾牌"保卫食品安全。在他们眼里,法律法规对人们的要求和约束是外在的,常常是一种被动的防范和消极的监督,不可能堵住所有漏洞,而且还存在一个执法困难的问题,检测食品样品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既不经济又不现实。良心与监管,到底哪一个是食品安全的最后盾牌?从监管的常态来看,
简介:影响食品质量安全因素的复杂性与即时性、食品加工及交易的频繁性以及食品质量安全的强隐藏性等,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不完全监管的"先天缺陷"。但由于其职能对应的是显性、急性甚至直接危及生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就会夸大其作用,结果会使食品安全治理陷入只要政府控制住了食品安全事件就等于解决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误区,进而诱发理论界和政府食品安全治理实践上的"监管主义"与"大监管"格局。然而,"大监管"格局并非保证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反而还会导致监管的低效率和食品安全治理的偏失。为此,应采取"小而精"的终端食品加工监管,更加重视始端治理的绿色农业技术服务,使县域城镇成为提供绿色农业技术服务的有效载体,以实现我国食品安全。
简介: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网民在网上的发言虽然不乏理性分析、善意批评与合理化建议,但也有一部分人利用网络宣泄情绪,发表偏激言语和极端意见,甚至散布虚假信息误导网络舆论。网络舆论的非理性是网民极端或畸形的心态与行为,主要表现为“网络媒体审判”、“网络暴力”、“网络牢骚”与“网络谣言”等,其消极影响和社会危害不容小觑。目前各国对互联网的管理主要有三种模式:以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的直接控制型,以英国为代表的间接控制型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型。一方面,要保障公民在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规制、行政监管和技术控制等多种途径,对网络舆论和网络空间实行有效的监管。
简介: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食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不仅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提到北京市政协调研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按照市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与民革市委、民建市委、民进市委、农工党市委、致公党市委、九三学社市委、台盟市委、市工商联、丰台区政协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加强首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调研组认为,首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证首都食品安全的关键是监管体系的完善与加强。2007年6月22日,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研组提交的《关于加强首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并形成了建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参考。
简介:与其他领域的监管迥异,金融监管的运行环境是一个相互依赖的复杂系统。企业、市场、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对金融监管政策存在潜在的要求,尤其影响着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的抉择。事前监管旨在防范金融失灵的发生而事后监管则意在应对市场失灵,监管理论对两者差别的关注相对较少。如果监管全部由法定职责规范(duty-imposingnorms)构成,忽视两者区别或许能得到有效辩护。然而,在系统性的环境中,监管也可采取干预的形式来减小金融失灵潜在的系统性危害后果。我们认为金融监管的双重角色意味着设计金融政策需要平衡事前与事后监管措施,对此我们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建议。
简介:金融市场的“穿透”是指刺破外观形式去发现金融关系的本质,在境外多指一种技术手段或者规范内容,并不必然与监管发生关联。我国则更倾向于发展出一种“穿透式”的监管,借此打破当前的监管模式,以期保持监管标准的一致性。本文认为,“穿透式”监管的理论基础在于“实质重于形式”的核心原则以及“提升市场透明度”的理念中国式的“穿透”实践可以被类型化为主体穿透、产品属性穿透以及嵌套层级穿透等,还需要特别关注“三类股东”的穿透问题。在确立“穿透式”监管正当性的同时,也要合理划定“穿透”的边界,信息披露与跨境投资中应审慎“穿透”,行政自由裁量权不宜因“穿透”而扩张,依托“穿透”保护投资者时需要充分考量成本。“穿透式”监管有助于实现金融监管权的“穿透式配置”,但应注意平衡“穿透式”监管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