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是一家由集体企业改制而成的股份公司。从1996年建厂以来,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然而到了2005年,恒通公司却陷人了前所未有的被动。从外表上看,规模不断扩大,产值持续攀升,在全县近千家管件制造企业中排名第9;而财务状况显示,企业正处于亏损状态,从2002年至2004年,亏损数额持续扩大,连续三年亏损累计达到了400余万元。种种迹象表明,集体企业改制的红利在近十年的发展中已释放殆尽,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管理缺陷、创新不足和人才匮乏等问题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障碍,这让包括恒通公司董事长韩连新在内的三个股东备感焦灼的同时,开始竭力突围。
简介:在2016年5月份省委书记参加的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上,李文金发言道:'以后省委领导去企业考察时不要总是去那些发展比较好的企业,要多去那些发展困难的企业,这样更容易发现问题。'会议中间,一位厅长找到李文金,半开玩笑地说:'老李呀,以后能不能在这种场合多点正能量。'李文金不觉得自己的话是负能量,反倒觉得越是别人不想说的话,才是最应该让领导们听到的。
简介:电视台的访谈节目请来两位嘉宾:一个中国人,一个美国人。主持人问:“能谈谈你们人生的第一桶金是如何赚来的吗?”这位美国人比较直接,上来就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做兼职赚钱,送过报纸,当过门童,做过侍应生,干过推销员……什么都做过。慢慢地,我就积累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说完,满脸期待地看着另一位。这位中国人有点不好意思,扭捏了半天才吐出实情:“我吧,家里比较殷实,大学毕业时父母就给了我一大笔钱。”
简介:[案情介绍]1997年6月12日,赵青为捍卫教育方针,维护教学质量,被犯罪分子杀害。1998年8月28日,福建省政府批准赵青为烈士并将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交给赵青父母赵XX、陈XX。此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在区民政局对烈士家属发给了抚恤金,并于同年12月,区民政局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向烈士家属再发褒扬金10000元,并召集烈士父母及配偶林某协商褒扬金的具体发放办法,双方均同意将10000元褒扬金分别捐献给两所小学。1999年元月,烈士配偶林某电话告知区民政局,称自己作为烈士女儿的第一监护人有权决定把褒扬金留给烈士的女儿,但烈士父母赵某、陈某未表示同意。1999年4月14日,区民政局经请示上级后作出决定将10000元褒扬金发给烈士的女儿林XX,并向赵XX、陈XX作了答复。1999年5月1日,赵某、陈某向市民政局提出复议申请。6月3日,市民政局以信函方式答复赵某、陈某,认为区民政局的决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赵某、陈某不服,认为他们对10000元褒扬金应享有百分之五十的权利,遂向区人民活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依法发给原告赵某、陈某享有的烈士褒扬金5000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