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刑事诉讼法二次修正草案关于亲属拒证权的规定,意味着我国强制出庭制度条款将不再适用于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反映了现代刑事诉讼理念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相兼顾的精神,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关键词】刑诉法二次修正草案亲属拒证权社会经济价值【中图分类号】D915.3【文献标识码】A中国独有的社会经济条件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逻辑起点。刑事诉讼法二次修正草案亲属拒证权的规定,即源于其本身独有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一、亲属拒证权制度的社会价值中国古代的亲属拒证权制度,从提出到西汉时正式成为法律,历经两千多年的历史,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中国古代法律伦理化的重要体现,亲亲相隐有着其不可忽视的历史合理性。
简介:贵州省大学生总体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度较高,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影响贵州省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度的因素主要有教育主体、教育方法与教育环境三个方面。提升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同度的基本路径可以从健全机制、创新方法、改善环境等方面着手。
简介:文化是民族的血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不仅能正确认识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而且能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校园文化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功能有更深刻的认识。
简介:百年演进中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同中国传统文化之间有着诸多相似相通的因素,其对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无疑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前提和思想资源。在哲学思维方式方面,传统辩证思维方式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多层次的相通,在继承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哲学范式;在社会思想的文化价值心理方面,"大同"理想作为世俗的社会理想,经几千年历史阐释流转积淀为中华民族一种恒久的文化价值心理,与"共产主义"的价值追求具有相通性;在传统文化的价值结构取向方面,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交互,体现了民生"共同体"的社会价值结构模式;在社会践行的贯彻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与中国哲学的"知行观"相得益彰;在哲学思想与方法方面,中国传统哲学的"实学"思潮,形成一种重"实事求是"、经世致用、躬行践履的思想和学术价值取向。这些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找了生长的土壤和空间。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民主党派,积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很有必要的。
简介:日益严峻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引发了关于马克思主义是否存在生态思想的国际争辩。以福斯特为代表的西方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详细论述了马克思经典论著中闪烁的生态光芒,但其论述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带有理论及实践上的局限性。与之相比,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通过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逐步探索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发展"之路,其中蕴含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循环经济模式、建设和谐社会等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理论架构内在一致,充分印证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著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通过梳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基本内涵,结合中国共产党"和谐发展"理念的逐步充实与完善,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对共产党执政新思维的指导作用,并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在实践中实现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理论的创新和超越。
简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着重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新时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作用,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灵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全会中所强调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指导地位与大众化有着直接联系。在实践中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关键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关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
简介:在刑法解释中,为确保刑法规范的开放性,有必要赋予其合乎时代精神与现实需要的价值判断,包括引入超越实证法范围的价值判断。教义学本质上涉及的是价值判断的规范化问题,具有将价值判断问题转化为法解释技术问题的功能。在法教义学层面,基于罪刑法定的制约,只有部分法外的价值判断能够实现向法内价值判断的转换。概括性条款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充当着法教义学与法外价值判断之间的联结点。描述性构成要件要素也并非与法外的价值判断无涉。在刑法解释中,解释者应当优先以刑事政策所代表的价值取向来填充其间的价值判断内容。正是通过为价值判断提供实体内容,刑事政策为教义学体系的演进提供方向性指导,防止后者蜕变为封闭、僵化的存在。通过对危害性评价的支点产生作用,刑事政策在影响对行为的应受刑罚处罚必要性及其程度的判断的同时,反过来对犯罪成立要件的解释构成制约。贯彻“以刑制罪”的逻辑,有助于对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做出合理的界定。“以刑制罪”现象的存在,要求将罪刑相适应作为刑法解释的指导原则。
简介: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增强中华民族和党的文化自觉具有极端重要性.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以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调查样本,不仅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而且具有特殊的典型意义和示范功能.调查发现,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践行状况均呈现出多样层次性的特征,总体上践行不如认同、认同不如认知的趋势,也是缘于理论研究尚待深化、表述不够凝炼通俗、践行动力弱化、社会价值冲突与官员道德合法性危机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不能囿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狭窄视野,必须在“大思政”的格局中调动多种因素共同参与,才能找到解决困境、提升实效的可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