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8年以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以拉动经济增长,合肥市借此契机加快了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进程,多方位开放融资渠道,调动一切可用资金进行建设,国家、省、市、财政大力支持,城市建设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通过几年来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实践,我们发现,合肥市投资建设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合肥市重点项目尤其是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城建资金、各种借款和少部分社会集资,近两年又争取了部分国债,引来了外资。投资管理基本上是以财政、城建及计划等有关主管部门为主,谁投资,谁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存在许多弊端:1、多头管理,交叉检查,矛盾大。目前合肥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渠道都不是单一的,大都是财政资金、城建资金或其他资金的拼盘项目,各拨款单位都要监督各自出款的使用,一个建设项目往往出现多个主管部门,造成:(1)重复检查多,各部门出于对各自资金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去检查项目的建设进展、财务支出情况。检查的内容大同小异,一年数次、数家的检查,令建设单位不堪重负、穷于应付。(2)各部门各自为政,政策不一致,依据不一致,要求不一致,甚至常常出现矛盾、扯皮,使建设单位无所适从、难以执行;出现问题,你管我管...
简介:我国私营企业已占全国企业数的2/3以上,但企业质量非常不理想,表现在一是企业寿命短,二是劳资矛盾突出、劳资冲突频发。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私营企业普遍存在着落后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家长式管理。而形成这种落后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国家管理方面原因也有企业自身方面原因,有历史方面原因也有现实方面原因。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是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发挥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的功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私营企业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二是需要私营企业主自身改变管理理念,提高个人素质,正确定位角色,采用“人本化”管理和现代授权管理模式。
简介:当前放射源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涉源单位法制和防护意识淡薄,在生产、经营、运输、退役等环节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突出;有关部门对供货源头单位管理监督不力,漏管失控;非法销售带来非法运输;一些用源单位关停并转后大量放射源闲置不用,致放射安全很少有人问津;闲置源、退役源流出社会的渠道不畅。在内部管理上,部分职能部门重收费、重罚款,轻管理;卫生、公安与环保部门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是否作为涉源单位管理存在分歧,工作协调不力;大部分省级公安机关放射源管理基础薄弱,民警业务素质不适应专业管理需要;法规滞后。初步对策是:宣传普及核放射常识和法规,提高公众和工作人员的防护和法制意识;严把放射源流向社会的入口关;疏通闲置和退役源的回收渠道;规范管理部门放射安全监督行政行为;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下放,进行属地管理等。
简介:卫生部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九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施行,这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笔者认为这个具有法的约束力的行政规
简介:我国公共道路管理瑕疵致害责任性质上属于民事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甄别道路管理者应考虑道路性质、公路等级、瑕疵性质、部门设置等多方面,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情形下应根据瑕疵所对应的管理职能履行主体确定。适用普通注意义务标准作为道路管理是否存在瑕疵的判断标准,同时兼顾督促管理勤勉与防止加重负担原则。在无直接证据的条件下,认定因果关系应发挥一定的司法能动性,结合间接证据、生活常识、逻辑推断等作出综合性判断。除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道路管理者与其他侵权人之间的共同责任形态适用按份责任为宜,道路管理者承担责任后不宜享有追偿权。
简介:【摘要】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如何发挥参与、推动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作用,是检察机关当前面临的一项较为重要的任务。当下,有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种论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化”的倾向。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检察机关要做到既维护检察机关的监督属性、坚持权力制约和权利保护的价值取向、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并推动公民社会的独立自治,自觉遵循检察规律,理性恰当地介入,以坚守法治为前提和己任,又能积极有效地推动整个社会管理的进程。【关键词】检察工作社会管理法制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2010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向各级检察机关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生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冲突。[1]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整个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载体,其出发点是通过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效果,其落脚点是通过用好用足检察权,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社会建设实效。由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面临的崭新课题,因此,应当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工作机制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在联系。
简介:<正>近几年来期刊的发展,此伏彼起,势不可当,我们的管理工作尚做不到高屋建瓴,能够在运筹帷幄中把不断发展着的期刊导向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配台得相得益彰的境地;期刊这一能量甚高的社会传播事业,同样有着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的内在发展要求,而我们现在的管理能力,还未能充分承担起立规矩制方圆的作用,也就是起到有力的疏导作用,指引作用。总之,我们仍不成熟,工作并非尽如人意。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各级期刊管理部门还是做了不少事情,在过去的五年里,我想至少有这样几项工作,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