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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张建华王建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邓小平伟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强调,提出实施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要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

  • 标签: 高校科研工作 重要地位 科学文化素质 科教兴国战略 科技进步 教职工
  • 简介:续写绿色文章/张伦书/《南宁晚报》(1999.6.9)提高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素养/张伦书/《南宁晚报》(1999.7.6)弘扬南宁精神/张伦书/《南宁晚报》(1999.10.2)《南—泰航线调查报告》/张伦书、王继宁、谭耀武/市政府课题创新:国企改革的主题——南宁市企业改革整顿的实践及其启示/张伦书/《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1999.3)

  • 标签: 成果统计 教研人员 科研
  • 简介:即规定医疗侵权案件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和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司法解释在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况中唯有对医疗侵权规定了过错和因果关系两个侵权要件均由医方举证,二、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方不公一般的侵权案件由原告举证被告的行为充足了过错、行为违法、因果关系及有损害后果

  • 标签: 侵权举证责任 医疗侵权
  • 简介: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的强制医疗特别程序开启了强制医疗司法化的进路,但刑诉法仅明确了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启动主体、决定主体及简单的程序救济,具体的决定程序却语焉不详。在此基础上,两高司法解释以普通程序为模板把强制医疗程序的司法化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由此形成了强制医疗立法上偏行政化与司法解释及实践上偏司法化的不协调,而解决之道是:继续推进司法化进程,坚持二审终审制,改强制医疗决定书为判决书或裁定书、改书面纠正意见为抗诉,并允许被申请人上诉、明确检察人员出庭、原则上禁止法院自行启动。

  • 标签: 行政化 司法化 书面纠正意见 检察监督 救济程序
  • 简介:医疗不作为是医疗损害的表现形式之一,既包括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即拒绝接诊的行为,也包括接诊后怠于救治的行为。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行为应属于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可追究其侵权责任;接诊后怠于救治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可由患者选择追究医方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我国相关法规倾向于追究医方的侵权责任。医疗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特殊性,宜采相当因果关系说,赔偿范围及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淮。无主病人、欠费病人救治问题也应纳入医疗不作为的研究视野。

  • 标签: 医疗不作为 侵权责任 强制缔约 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当因果关系
  • 简介:医疗过失责任,是典型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乃是学术界的通说。专门讨论医疗过失责任竞合问题,似乎没有必要。但随着我国《合同法》的颁布施行,《合同法》第122条关于责任竞合的规定在实践中如何适用,是否应对其适用进行法律上的限制,医疗过失责任能否适用第122条的规定等问题,也随之而来。目前,民法学界正在进行民

  • 标签: 法律性质 司法判例 立法 中国 台湾省 医疗过失责任
  • 简介:专断医疗行为对患者的身体健康法益造成的侵害后果是其刑事可罚性的基础;专断医疗行为入罪是社会现实的需要;专断医疗行为入罪是彰显患者自我决定权的人格重大价值的要求。专断医疗行为侵害的主法益是患者的身体健康法益。患者的自我决定权是患者对自己身体健康法益的处分权,依托于身体健康权而存在。专断医疗行为入罪应归属于侵害身体完整权和健康权的犯罪。

  • 标签: 专断医疗行为 医疗侵袭 患者自我决定权 身体完整权 刑事可罚性
  • 简介:说起医疗事故,不少人尤其是那些有过此类经历的人常摇头叹息,这不仅仅在于是左肺有癌症肿块可手术后右肺却被割掉一块,或者是作了子宫切除手术后体内却留下两条纱布等事故给人留下的肉体的伤痛,还在于经历此类事故后患者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却因医疗事故鉴定中某些不合理因素而无法实现所带给他们精神上的伤害。许多人更是对医疗事故鉴定的现状忧心忡忡。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按现有的医疗法规规定,医疗事故的受害者要想维护自己的权利,除了一些简单的是非明了的医疗事故是稍具医学常识

  • 标签: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 鉴定委员会 鉴定结论 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鉴定
  • 简介:近年采,违规播发的医疗、药品广告内容虚假、夸大疗效,严重损害了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媒体播发的违规、虚假药品广告使部分城乡患者深受其害,同时,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要求依法整治违规医疗、药品广告的呼声十分强烈。

  • 标签: 药品广告 医疗 广告内容 人民群众 党和政府 依法整治
  • 简介:专断医疗侵犯了病人的自主权,所以,基本上不受容许。依据医疗伦理原则,医师实施侵入性的医疗行为前,应尊重病人的自主意思,必须以病人的同意为前提。但是,某些例外的情况,如病人昏迷而不能自主决定或病人所作的决定不合常情而可能危及生命时,医师也许要采取专断医疗。这种情况下的专断医疗,在刑法上是否要加以责难,有讨论的必要。以耶和华见证人拒绝输血为例,医师在医疗过程中,如果为了挽救病人的生命,违反其意思而输血,刑法上不能评价为违法。因为,在“防御性医疗”当道的情况下,懂得自保的医师只要迎合病人的决定,既可以快速了结医疗案件,又可以免除法律争端,何乐而不为?唯念念不忘救人的善良医师,才可能作出违反病人意思的医疗决定,刑法不应苛责此类医师。

  • 标签: 专断医疗 告知同意 业务正当行为 紧急避难 推测承诺
  • 简介:在判断医疗事故中的注意义务时,如医学准则已确立则可以参照此医学准则,但这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在逻辑上应该以是否存在具体的预见可能性为判断标准。针对团队医疗事故,可以用“过失犯脱离”理论来处理过失竞合的问题,而能否适用“信赖原则”则取决于是否存在实质性的信赖关系。刑事法介入相关医疗事故必须要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应保持一定的“谦抑性”。

  • 标签: 医疗事故 注意义务 管理监督过失 过失竞合 信赖原则
  • 简介:强制医疗程序是刑法规范的诉讼法表述,强制医疗程序适用的案件对象是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件,适用的行为人对象是实施了暴力侵害行为且有继续实施暴力侵害行为可能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精神病鉴定是强制医疗程序适用的前置性条件,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是否对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判断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是否应当适用强制医疗措施的内容是行为人是否有继续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的可能性,判断依据包括社区/村民委员会对于行为人既往表现的详细材料,精神病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士对行为人精神病类型的评价,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后的表现状态,以及行为人是否接受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审查的表现情况。现行强制医疗程序是兼顾保留公民权利行使空间、限制公权力、保障公众权利三种利益的选择结果。

  • 标签: 强制医疗程序 适用对象 选择结果
  • 简介:偏僻的浦东新区书院镇余姚村里来了一支医疗队,村民老潘见到医疗队中有自己的主治医生,马上回家把老爱人也拉到现场,让医生诊治困扰他爱人多年的顽固性眩晕。该医疗队是“惠民医盟”,每月一次下基层为百姓服务。如今,“医盟”为民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惠南周边地区。

  • 标签: 医疗队 惠民 为民服务 浦东新区 周边地区 下基层
  • 简介:吕群蓉在《东南学术》2012年第3期撰文认为,现代科技和工业使社会风险无处不在,经济的全球化将这种风险更是无限放大,个体已经无法单独抵御现代风险,现代风险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担。而医学只是一门科学,其永远只能无限接近医学真理,却不能穷尽真理,因为真理是发展的,医务人员为医学的发展上下求索,不应当独自承担医疗风险,

  • 标签: 风险分担 医疗风险 现代科技 社会风险 医务人员 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