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立法作保障,否则这样的制度就难以得以有效地实施。我国现行教育法律以及体育法律缺少相应的整体性与协调性的规定,需要启动对教育法律以及体育法律的整体修改,即采用包裹立法模式来确立我国的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设的法律制度。包裹立法模式是指为了达到一个整体的立法目的,立法机关在一个法律性文件中对散布在多个法律内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地作出"打包"修改。体育法律修改的包裹模式的适用不仅能够提高立法效率,还能够保障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性。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以及现行教育法律、体育法律存在的不协调的问题,我国采用包裹式体育与教育法律的修改模式是有必要的。从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立法的角度来看,采用这种模式就要做到:我国现行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整体性修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启动整体修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主体在自己的立法权限范围内启动关于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的地方立法的整体修改,以实现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立法的合法性以及协调性,保障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制度的实施及实效。
简介:我国体育哲学社会科学伴随着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体现在国家社科基金体育学课题立项的类别、数量不断增多,课题研究内容不断拓宽,跨学科、多学科交叉研究趋势明显,群众体育领域始终是研究的热点和重点,竞技体育领域的研究整体呈现上升态势,体育产业领域成为新兴研究热点等。同时,我国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也存在缺乏理论深度、实证研究不足、学科建设研究滞后、地区分布不平衡、学术队伍总体素质和研究团队整体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当前,我国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点研究领域集中在体育发展战略、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四个方面。体育在新时代国家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价值、体育系统内的整合发展和体育系统外的联动发展、构建多元平等、交流互鉴的世界体育共同体、体育发展方式改革和体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成为新时代我国体育发展亟待研究的重要议题。
简介:文章对1997--200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体育学)立项项目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近三年来立项数量和资助力度逐年上升,为体育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了良好条件;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是历年来主要的立项项目,重点项目和自筹基金项目则相对偏少;地处北京的单位立项数为最多,占有较大的地理优势;大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经济学、少数民族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管理、体育概论、体育市场是历年来的研究热点,奥林匹克研究、体育社会学、体育信息学是近三年来新兴的研究热点,而西部体育、农村体育、体育法规、社区体育虽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立项数量较少,但确是国家体育关注重点方向之一,应引起足够重视.
简介:以文献资料法和调查访谈法,探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结果显示:松田学院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紧贴合市场对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需要,并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实习、实践环节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改革成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供并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既满足了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也满足了学生就业的需求,两者紧密贴合实现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