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6月,某县广播局认为徐某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擅自进行卫星地面设施安装,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决定对徐某处以4900元罚款。徐某认为《管理规定》并未对“个人为他人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设立处罚。因此,依法向县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县广播提交了两份未向徐某出示的依据,一份是国家广电局法规司于2002年8月20日作出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有关请示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复函》规定,未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论以任何方式(包括售后服务)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都属于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有权依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予以行政处罚,另一份是上述湖北省广电局《处理意见》。
简介: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针。有法可依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因此,上海市人大和政府十分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上海的地方卫生立法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以国家卫生立法为依托,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发展的特点,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在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医疗执业监督管理等领域分别立法,现行有效的地方性卫生法规有6件,政府卫生规章有12件,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大好局面。上海的地方卫生立法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家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卫生立法工作的任务是加快速度、改变无法可依的状态,为卫生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奠定基础。第二阶段,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迅猛发展并日趋完善,卫生法的数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基本覆盖了卫生管理的各个领域。卫生立法工作的重点也从追求规模数量向
简介:一、我国血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年来,我们贯彻《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了血液整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去年底,李鹏总理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08号令,发布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加强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为保证生产用原料血浆质量,积极开展机械单采血浆试点工作。据统计,目前开展机械采浆的单采血浆站已达87个,占现有153个单采血浆站的57%。继去年全国血液工作大检查后,今年7、8月份,我部又组织5个检查组分别赴黑龙江、贵州、新疆、河南、广东等12个省、自治区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显示:经过两年的努力,血液工作面貌发生了较大的改观,乱采血、乱供血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临床用血、生产用原料血浆的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