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8年11月27日,南京市工商局X分局(以下简称X分局)在南京江海烟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公司)租用的20号库位,查扣涉嫌假冒的茅台酒228瓶、五粮液酒656瓶、剑南春酒198瓶,共计1082瓶。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以及宜宾五粮液酒厂、四川绵竹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鉴定,上述酒均为假冒名酒。X分局经调查、取证、听证后,认为江海公司的行为违犯了《投机倒把
简介:服务提供者于服务过程中,使用了缺陷产品或设备,而服务提供者又并非该产品或设备的生产者,从而造成服务利用者受损害的,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事宜不在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涵盖范围之内。但产品责任指令不妨碍各成员国制定规则,令服务提供者就此等损害,纵无过错,亦负赔偿责任,前提是保留受害人及服务提供者依照指令设定的要件追究生产者责任的权利。
正确理解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范畴——评南京江海烟酒有限公司经销假冒名酒案
医疗机构就缺陷产品致患者损害的责任——欧洲法院贝桑松大学医院案判决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