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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个结果
  •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中股权价格调整条款模式的确定,使得原本当期无法达成的交易得以成就,实现了交易双方以缔结合同的方式达到在上市前对企业投资的真实目的。股权价格调整条款的设置虽克服了在交易时存在标的物价格不确定等因素,但也使得私募股权投资中股权的法律性质与普通股权不同,故而公司法规范股东义务的条款并不完全适用。投资溢价款在被投资企业业绩承诺兑现前是归属于投资人的财产,不应依财务制度或惯例决定其法律上的归属。一旦此类条款产生争议,在法律适用层面应严格区分合同法与公司法的适用范畴。与此相关,在资本市场领域,对“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保底条款无效”和“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属于违法”等法律规定也应严格甄别,谨慎适用。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 价格调整机制 私募股权性质 对赌协议效力
  • 简介:为了积极开展对投资法律环境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的研究,深入探讨改善我省投资法律环境的对策,省法学会于2003年12月10日在福州召开福建省投资法律环境问题与对策学术研讨会。省人大、省高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总工会、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和部分法律院校、法学研究单位、律师事

  • 标签: 福建 法律环境 投资立法 投资行政执法 投资司法环境 政府信用
  • 简介: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利益失衡问题,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一些不正当利益大量滋生,甚至不法利益大行其是。经过考察,我们认为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纳入利益衡量范围的主要应是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利益衡量的过程中,应确保农民利益得到合理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是与社会保障并行的合理补偿;应确保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在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中,应以征收之后利益综合衡量的结果为正数作为判断标准;并且在征收过程中要注意正确衡量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 标签: 农村土地 征收 农民利益 公共利益 利益衡量
  • 简介:农村土地纠纷近年来的上升值得关注。这类纠纷既具有一般社会纠纷的共性,更具有范围上的广泛性、纠纷主体的多样性、纠纷性质的多元性、纠纷规模的群体性和致因上的复杂性等特点。本文结合农村土地纠纷的特点,对现行几种纠纷解决方式的优点及局限性进行了分析,提出应有针对性地合理使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并需不断完善和丰富解决土地争议的制度。

  • 标签: 农村土地纠纷 和解 调解 行政裁决与复议 诉讼
  • 简介:在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工作者通过诉讼代理等方式为农民提供的法律服务,有可能成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种连接机制。基于对中西部地区进行田野调查所取得的资料,初步建立了一个相关的理论模型并对其构成命题做了具体描述。

  • 标签: 农村法律服务 诉讼代理率 法律工作者
  • 简介:本文旨在建立宅基地股权制度以破解法院处理农房买卖纠纷时的司法困境.所谓宅基地股权制度是基于宅基地而建立的一种股权制度。在这一制度中,宅基地可自由流转,从而促进农房交易.规范农村房地产市场。文章通过解读现有宅基地制度,指出其有造成产权主体虚置等众多缺陷,主张法院在处理农房买卖纠纷时承认合同有效,因为这有其法律基础与实践基础。但当前法院系统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因现有宅基地制度而只能采用合同无效的观点,使案件审理陷入困境。所以建立宅基地股权制度就应运而生.其所遇到的理论障碍也完全可以消除。为支撑这一制度,本文对其概念界定、股权特点和意义,以及制度构建中需处理的众多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就农房买卖案件审理困境与现有宅基地制度进行关联分析,并建构宅基地股权制度以破解农房买卖案件的司法困境。

  • 标签: 农村宅基地 股权制度 房屋买卖 司法 买卖纠纷 法院系统
  • 简介:源于普通法之自然正义原则的听证制度,因可为当事人提供意见表达与利益交涉的平台,而成为行政决定合法性的重要制度装置。但与私益听证主要代表消极的防御权不同,公共听证含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等多种公共价值,是公共决策正当性的重要制度支撑。我国的公共听证理论,未从根本上区分代表防御权的私益听证和代表民主参与权利的公共听证,因此造成了制度建构的诸多误区。公共听证的引入,旨在破解公共决策过程的封闭性、结构化与单向度,为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提供一种制度化的渠道;在实践中,我国的公共听证程序设计与运作仍然延续了传统科层制习气,与民众之表达和参与意愿相去甚远,公共听证俨然已成为现代行政合法性的制度装饰。公共听证因此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从性质上明确公共听证的定位与价值,充实公共听证的民主取向,理顺公共决策与公共听证的逻辑关联,健全和完善公共听证的操作程序。

  • 标签: 公共听证 私益听证 公共决策 民主参与 正当性
  • 简介:国际投资领域中的间接征收已经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关注的焦点也从传统的对征收补偿标准的讨论转变为对间接征收的认定。因为兼具投资东道国和对外投资者的双重身份,所以我国在参与制定间接征收规则时处于两难境地。结合国情和司法实践,我国应当充分考虑国际投资东道国和对外投资者的双重利益,从平衡东道国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努力完善间接征收规则。

  • 标签: 征收 间接征收 国际投资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双边投资协定
  • 简介:该论文主要是基于新形势和新背景探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修改问题。论文认为,两岸经贸关系的重大发展、新法规的出台、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的现实所需、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等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修改进程。并且在修法过程中应该充分体现《两岸投保协议》的要求,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相协调,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充分考虑台湾同胞投资的实际需要,投资服务和便利化措施与鼓励和保护措施并重,全面修改使之具有可操作性。论文建议在如下方面进行修改:受保护的"投资"以及投资投资收益的转移、受保护的"台湾投资者"及其人身保护、投资准入、投资待遇、国有化和征收、损失补偿、透明度与投资便利化、投资争端解决、政府部门的分工与配合、主管部门与台商的法律责任、地方立法权限与地方立法合规性评估。

  • 标签: 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两岸投保协议》
  • 简介: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性质,现行的各种学说均不能作出准确的界定.其中的"优先补偿说"、"让利说"和"保本经营说"实际上只是分析了该制度的经济性质;而"股权(资本)转让说"和"减资说"对该制度的法律定性,则都存在着以偏概全,难以自圆其说的缺陷.似惟有本文提出的"特殊信贷说",可比较适当地说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 标签: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法律性质 投资结构 税务机关 先行回收投资 激励机制
  • 简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社会性和财产性双重价值,在破产中处置土地经营权的财产价值,常常受到社会性价值的掣肘,致使土地经营权的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之间形成冲突。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趋势不可阻挡,以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市场经营充满风险,当其经营陷入危机引入破产制度解决债务问题时,需要妥善处置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的矛盾。建议给予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农民附条件的优先权和选择权,优先权和选择权的设置是有偿且自愿的,在农民遭遇投资失败导致失去土地时,可以行使优先权或选择权重新购回土地。

  • 标签: 农村承包土地 经营权 破产处置 双重价值
  • 简介:公共利益的法律意义,是关系到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划分的宪政问题。以公法与私法之区分理论为分析框架,是实现公共利益含义具体化的重要进路。在公法、私法两个法域中,公共利益分别体现为:价值定位上的内在根据与外部界线,规范模式上的命令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法律后果上的法律制裁与行为无效。

  • 标签: 公共利益 公法 私法 国家权力 私人权利
  • 简介:公共服务型政府作为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现代化具有普遍意义。通过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特征和内涵的分析,探讨了公共服务型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表现,指出迈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途径及主要特征,包括促进社会和谐、合理的社会分化、推进政治文明三个主要方面,为国家和地方建设及完善公共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方法和思路。

  • 标签: 公共服务型政府 政府职能 经济社会发展
  • 简介:把政治建设放在政法机关建设的首位蔡步松一、政法机关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我国政法机关,首先是一个典型的政治机关。是肩负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独立和安全,维护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宁,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和各种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以及调节...

  • 标签: 政法机关 政治建设 政法工作 政治工作 人民群众 政治体制改革
  • 简介:为了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世界银行设立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解决一国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对ICSID的管辖范围作出详细规定。如果东道国的法律实体存在受外国控制的情形,公约允许其以另一缔约国国民的身份向ICSID提出仲裁请求,但是必须满足规定条件。结合ICSID的仲裁实践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和解读,这些分析包括直接外国控制的认定,东道国法律实体受外国控制是否包括间接控制,多个股东时的外国控制认定以及认定存在外国控制的时间点。得出的研究结论是,由于公约对相关条件未作出明确规定,仲裁庭通常根据个案情况作出与外国控制有关的管辖权裁决,其中不乏共识性裁决。

  • 标签: 外国控制 国际投资争端 ICSID 管辖权
  • 简介: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承担愈来愈多的人权义务这一客观事实对企业海外投资具有直接影响。企业不履行东道国和相关国际条约的人权义务可能遭致的投资失败是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遭遇到的一项重要风险。西方发达国家往往利用人权话语来阻碍他国在其关键行业的投资活动。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需要充分履行尊重东道国政治权利行使与表达、尊重劳工权利、尊重环境权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尊重东道国文化权利等方面的义务。中国企业要想增强反对人权意识形态化的意识和能力,就要大幅度提高关键投资领域的人权意识;警惕西方发达国家的双重人权标准;在海外投资企业与东道国政府和员工发生冲突与争议时,需要强化侵犯人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 标签: 海外投资 人权 意识形态 国家安全
  • 简介:阳春三月,记者走进了灞桥区新筑街办北舍村,这里独特的地理环境位置令人心情格外舒畅,宽阔笔直的道路,道路两旁树木翠绿,依傍水岸的生态环境,使村落更加美丽;北舍村——是我们陕西境内不多的由湖北迁入的故称北舍村,该村有274户人家,1688口人,走进村口,那耳目一新的整齐村舍,整洁卫生的院落;处处让人感到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

  • 标签: 新农村建设 致富路 和谐 地理环境 生态环境 灞桥区
  • 简介:<正>“让农村也能用上自来水。”这是六机部第九设计研究院的给水排水专业科技人员多年来的愿望。他们精心设计、制造了一种简易的、高效的给水处理设备,定名为JCL——D200型净水器。从江、河、湖泊中提取浑浊的源水(浑浊度在500毫克/升以上)经过净水器处理后,变为清水(浑浊度小于5毫克/升),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这种净水器直径2米,高3.5米,每小时可处理水25吨,按每人每日用水量100升计算,可供600人口的小城镇,公社或农场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一台净水器就象一座小型自来水厂,可把经过净化的水,源源不断地供给用户。自1980年试制成功以来,经过一些部门单位和中小型工矿企业安装使用的运行测定,这种净水器具有工艺流程短,占地小、耗材省、效率高、净水效果好等优点,特别适合于农村推广使用。

  • 标签: 净水器 水处理设备 设计研究 浑浊度 给水排水专业 生活饮用水
  • 简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城市建设用地。在此过程中,由于征地过程、补偿标准、利益分配等原因引发了各式各样的问题,笔者通过对群体性事件、上访缠访问题和职务犯罪问题的分析,希望提出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对策。做到既有效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又确保涉及征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使征地变成城市化发展的助推器,使征地变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促进城市化快速发展、健康发展。

  • 标签: 征地 规范化 问题 对策
  • 简介:<正>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最基本的财产,是发展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法律保障和调整的重要对象。近一年来,我们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对农村土地管理、土地法律制度现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验以及完善土地法律制度的对策,

  • 标签: 农村土地 法律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 经营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