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7 个结果
  • 简介:前些天,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从美国回来相聚,谈了他在美国当陪审员的经历。很受启发.

  • 标签: 公正 陪审员 美国 经历
  • 简介:债权具有不可侵性,尤其是当第三人故意或恶意侵害债权时;物权的排他性不能等同于排除他人干涉。物权、债权的绝对性是相同的,对物支配和对人请求位于同一位阶方有可比性。物权、债权分别以所有权和金钱债权为原型,并且,物权、债权均属于类型,而非概念,所以会出现中间现象。尽管如此,物权与债权之区分仍有必要。

  • 标签: 物权 债权 绝对权 原型 类型
  • 简介:早期的英国法院对适航义务的认定采绝对责任,法院判例主要集中在船舶本身适航与适货这两个方面。到了19世纪末,随着契约自由理念的泛滥,提单的免责事项甚至包括船舶不适航的情形。但是,随着《哈特法》与《海牙规则》的出台,"谨慎处理"的义务取代了绝对责任成为界定适航的新标准。从表面上看似乎减轻了承运人的适航义务,但通过实证分析可知,在适航认定这一层面,谨慎处理的要求基本等同于绝对义务,只不过是将之前的判例成文法化而已。1978年《汉堡规则》推出过错推定原则,进而抛弃"适航"这一专用术语。随着船舶建造技术的进步、管理规范的完善,适航义务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相关判决越来越体现公共利益,对适航义务的认定也越来越接近民法意义上的过错责任,这预示着船东的适航义务将进一步加重。不仅仅局限于对法律文本的解读,而是注重从历史、从实证的角度对英美法系国家不同时期的判例进行比对分析。

  • 标签: 绝对责任 谨慎处理 公共利益 过错原则 实证分析
  • 简介:民事权利有绝对权与相对权之分,民事法律关系有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别,法学界普遍承认绝对权和绝对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性,但目前还没有见到任何关于绝对法律行为和相对法律行为的论述。事实上,绝对法律行为在逻辑上是成立的,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可操作性,在某些特定领域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德国物权行为理论清晰地认识了相对权与绝对权、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间的差异,但它没有能够把这种区分贯彻到法律行为领域,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症结恰恰就在这里。

  • 标签: 物权行为理论 绝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行为
  • 简介:绝对主义模式主张,宪法秩序是统一和完整的,在紧急状态下,除了宪法明确规定的特别权力外,行政机关没有其他处理危机的紧急权力。批评者指出该模式过于理想,将损害公众对法治的信仰。相对主义模式则主张,在紧急状态下,国家既存的法律体系可能无法应对,行政机关必须拥有强大的处理紧急情况的权力,但不能对现存法律体系进行大规模的修改。批评者认为该模式缺乏原则,是在为行政机关行使紧急权力辩护。自由主义模式公开宣称需要没有法律,通过事后向公众说明理由的方式,由公众来决定公共官员的超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批评者认为该模式将会导致专制和全权主义。

  • 标签: 绝对主义 相对主义 自由主义 行政紧急权力 宪政 行政机关
  • 简介:晚近德、日刑法理论经历了从绝对的报应刑论到相对的报应刑论直至新报应刑论的变化,三种报应刑理论倡导的量刑基准各有利弊。这对我国的刑罚目的论、量刑基准论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在刑罚目的论中,应当正确界定刑罚目的和刑罚本质、刑罚的正当化根据三者之间的关系,我国的刑罚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在量刑基准论中,应当处理好责任和预防、一般预防内部及其与特别预防的关系;在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时,需要完善目前的量刑步骤和关注现行规范下死刑裁量基准的适用。

  • 标签: 绝对的报应刑论 相对的报应刑论 新报应刑论 刑罚目的 量刑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