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能否顺利施行,直接影响到国家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新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对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上虽然释放了明确信号,但是社会各界在留置执行场所的设置方面却存在不同看法。从监察留置措施的法理背景、立法过程出发,结合公安监管工作实践和试点工作经验,围绕看守所职责任务、公权力监督、保密性和公开性、刑事诉讼阶段变更、留置对象人身安全、法律权利及改革成本等七个方面内容,分析探讨在看守所开辟专区作为留置执行场所的优势,提出了看守所作为留置执行场所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软硬件改造、规范化管理、加强业务归口管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