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3]39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对加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避免出现新的弃管小区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政府部门监管及供电企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日益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通过更好方式组织建设管理的条件已经成熟。经市政府同意,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试行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简介:<正>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委、煤炭局:现将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4号)转发给你们,对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和标准,应按劳社部发[2006]24号文件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对其它行业企业艰苦岗位津贴可继续按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艰苦岗位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25号)和《关于调整企业中夜班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26号)的规定执行。附件:《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4号)
简介:吸取以往在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清理中因制度置后,始乱后治的教训,柳林县针对贫困县住宅电脑和电脑上网刚刚起步的县情,及早动手,制定了严格的防范制度。一是严禁用公款为任何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凡违反此规定的,一律视为贪污,以贪污论处。二是严禁领导机关和管理部门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或其他部门、单位调用、借用、调换电脑和摊派、报销电脑及上网费用。三是领导干部个人购买电脑和电脑上网的,必须纳入年度重大事项报告范围,附购置发票和上网支付费用收据,向县纪委、监委如实报告,由县纪委、监委装入本人廉政档案。四是财政、审计、农经等经济管理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在例行检查中,要把购置电脑和电脑上网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