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4年12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共五章36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有的劳动监察规章的不足,并且以劳动行政法规的形式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目前焦点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强化了执法主体的责任和对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追究。通过对劳动保障法违法行为的制裁,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劳动法的权威和实施效果。《条例》亮点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又显现出浓厚的人本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