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因俗而治”是明清统治者根据土司地区少数民族实际情况制定的民族政策。明清中央政府的“因俗而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行政体制方面,实施“多轨制”;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体现“差异化”;三是在司法制度方面。注重“变通性”。地方土司政权的“因俗而治”主要是通过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司法制度得以实施。明清中央政府实施“因俗而治”的前提是必须维护中央王朝的统治,凡无碍于中原王朝统治的风俗习惯可“因俗”,而有碍于中原王朝统治的各种制度则不能“因俗”。“因俗而治”政策的实施效果极其显著:既推动了边疆土司地区的内地化,又推动了国家法制建设的渐进化。明清时期的“因俗而治”政策是适合土司地区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实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
简介: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是历史的产物,它具有连续性和承继性,正如今天是昨天和前天的延续与发展一样。也就是说任何新文化对旧文化总是有所择取、有所承传,否则,它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诚然,对待历史文化遗产,决不能兼收并蓄、全盘继承,而是有所选择、有所批判、有所改造、有所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化。同时,还必须清楚认识到,由於传统文化是该民族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积淀下来的各种文化的组合体,要真正分清哪些是民主性的精华,哪些是封建性的糟粕,哪些是二者并存,并非轻而易举。所以说,继承、发扬传统文化将是一件极为复杂的工作。本文就继承和发扬藏族传统文化的一些问题谈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