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贵州是多民族的省份,是全国8个民族省区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民族立法工作。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形势,贵州制定配套法规的步伐明显加快,取得较好成效。截至今年9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决议、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定等配套法规共99件,仍然有效的70件。制定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批准14个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修改自治条例的决定。
简介:去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科学地总结和提出了我们党在新时期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是指导新世纪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于去年9月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的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于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民族地区与其它地区发展上的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