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管理,提高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经营者和林木管护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
简介:自2003年来,在国家水利部、财政部的关心支持下,赣县实施麂山项目区赣江上游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5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91.48km^2,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由治理前的100.65km^2下降到41.01km^2,下降了59.25%,年土壤流失量下降了62.08万t,保土减沙效率达70.3%。同时发展了流域经济,改善了基础设施,提高了服务新农村建设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总结形成了赣县特色的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验体会: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巩固治理成果;创新思路,加快治理步伐;加强管理,规范建设程序;科学治理,建设精品流域;严格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强化监督,巩固治理成果。
简介:依据LY/T1721—2008《森林生态服务功能评估规范》,应用分布式测算方法,从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林木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6个方面,对东北和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带来的生态效益及价值进行分析。结果表明:1)天保工程实施期间,调节水量和固土量分别增加157.57亿和2.38亿t,保肥物质量、固碳量、释氧量及林木积累营养物质量分别增加1717.74万、1573.03万、3808.19万和127.83万t,提供负离子增加6.70×1025个,吸收污染物(SO2、HF、NOx)增加4.29亿kg,吸滞TSP增加1473.32亿kg;2)每年天保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增加6366.45亿元,相当于天保工程总投资的3.53倍。东北和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的实施,显现出巨大的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以期为后续天保工程的实施提供科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