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当性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存在和行为运作所依赖的重要资源,而组织的正当性建构也是两类主体需要共同回应的命题。通过公共事务领域的合作治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了一种正当性“互益”关系,这成为组织正当性建构的重要路径。这种正当性“互益”关系的机理在于,一方面,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提升了政府治理效能,并增进了公共行政的民主价值,从而实现了对政府正当性的增益;另一方面,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实现了政府向社会组织政治、行政、法律以及社会等多个维度正当性的赋权,是政府对社会组织正当性的增益。同时,当前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正当性“互益”关系呈现为一种非对称性的相互依赖格局,因此建立在平等对话基础上的合作是深化两者正当性“互益”关系的重要进路。
简介:司法证据效力是影响审判质量的关键因素。司法证据效力不足的问题在本质上源于证据的模糊性。从问题证据产生的直接原因来看,证据效力认定权力过分集中在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是首要原因;而从既有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运行的现实状况来看,非法证据也并没有被有效排除。在通过司法程序本身来解决证据效力问题存在一定困难的前提下,势必需要建构存疑性听证制度,致力于解决司法证据效力不足的问题。但是,存疑性听证制度只是我国刑事司法证据认定制度体系的补充,性质上属于司法辅助程序。以存疑性听证来完善司法证据认定制度,要求构建司法证据听证前置程序,将具有程序性质的证据效力问题与事实认定问题相分离。
简介:政治组织的"适应性"是适应环境挑战的能力。中国共青团自1922年诞生至今的95年里,每个历史阶段的适应性并非整齐划一。它取决于时代潮流的驱动,"母党"的政治要求,青年的发展趋势,来自社会多维度的支持、压力与需求,共青团自身的传统、机制以及领导层的决策取向、各级团组织的执行力等。当代中国共青团的适应性是围绕"时代需要什么样的共青团""现代国家需要什么样的共青团"展开的,涉及到五大关系的重构:团与政党的关系、团与政府的关系、团与青年的关系、团与市场的关系、团与社会的关系。破解组织"内卷化",则构成共青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组织适应性的关键之举,可以从多元回归的维度梳理行动思路——回归初心,回归常识,回归理性,回归梦想。
简介:在第八次特赦中,“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首次成为特赦的实质条件。在我国刑事程序法和实体法语境中,也存在社会危险性的表述,但认识比较混乱。现实社会危险性需要通过客观证据来证明,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判断要将罪犯的现实表现作为判断依据。“现实社会危险性”只能采取封闭式的立法模式,“现实社会危险性”的表述不宜直接出现在立法文本中。“现实社会危险性”应当包括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以及存在诉讼风险两种情况,但有犯罪记录未必就属于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特赦中“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含义可表述为:通过客观证明可以证实,服刑罪犯在被释放后,存在继续危害社会、妨碍诉讼等情形的可能性。
简介: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价值追求应当融入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中,反垄断法应以最为文化友好型的方式来实现其经济效率目标。反垄断法作用于文化市场主要以普通的消费性文化产品为规制对象,对非消费性文化产品应尽量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有些国家立法直接确立图书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合法性,或将其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主要是基于文化多样性保护之考虑,但这种法定豁免模式并不符合现代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反垄断法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应以个案分析为基础,宜采酌定豁免模式。个案分析主要依赖两条豁免路径,一是效率抗辩标准,二是附属限制理论我国《反垄断法》对文化多样性保护虽未有直接规定,但其第15条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豁免制度可类推为文化豁免的制度依据,只是需要注意规定的不明确在实践中可能存在适用上的障碍。
简介:8月1日,成都市出台《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分为3大板块,共14条细则。总体目标包括两个方面: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企业降低能源要素成本,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随着《实施细则》的实施,将全面深化成都市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企业享受更多的能源政策红利,将吸引更多企业及项目落户成都,不断提升产业的影响力、带动力、竞争力。
简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也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常态和新阶段中经济社会改革的主战场。改革需要法治的保障,我国各部门法都要主动为改革服务,经济法更应充分发挥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的治本良方;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供给侧管理与需求侧管理的精准高效发力,要求必须加强经济法的耦合;激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除了要发挥民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法律的作用,还要发挥经济法主体制度的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完善市场规制法,以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健全宏观调控法,以规范、引领和保障各类宏观调控行为,更好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作用。
简介:在藏传佛教与上座部佛教中,比丘尼的传戒体系早已中断。由于许多佛教女性主义运动者推动重建比丘尼僧团,从1996年起东南亚国家逐渐产生了自称比丘尼僧团的团体。不过,那些自称比丘尼的女修行者,在戒律、社会和法律上的认可还算是有一些问题。泰国虽然有了恢复比丘尼僧团运动,但不是全国的八戒白衣母(MeaChee)都出来支持这个提议,许多八戒白衣母愿意保留自己原来的身份,而不受比丘尼戒。复兴比丘尼传戒的意义与影响可能与两性平等没有很大的关系。本文将从社会与泰国文化上的两性概念探讨两性平等问题,探讨泰国文化母系社会本身是否有两性不平等问题存在,南传佛教界里没有比丘尼是否意味着存在两性不平等;比丘尼的复兴是否解决了泰国佛教女性出家的形象问题;泰国佛教女修行者在身份上、形式上和精神上的出家意识。所有这些都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