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简介:1案情简介1.11993年4月6日,我站会同县技术监督局对全县的冷饮食品卫生质量进行检查。对××饮料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在同一生产车间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在经批准生产果味汽水的生产线上,利用其设备又生产蜜桃嘉槟饮料。为此,经检查组研究决定,对该厂给予以下处罚:(一)、责令停业整顿。(二)、暂时封存蜜桃嘉槟864瓶(700ml/瓶)和果味汽水548瓶(250ml/瓶)。同时,食品卫生监督员对上述封存的两种产品抽取样品各1件,送防疫站待检。1.24月7日,该厂将被检查组封存的两种产品取样后送防疫站检验。同日,食品卫生监督员将检查组监督员于4月6日抽的样品和该厂送的样品,全部同时送防疫站微生物检验室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