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新产程标准及处理的专家共识(2014)》(本研究称为新产程标准)的实施对低危产妇母婴围生期结局的影响。方法选取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产科住院分娩,并且采用新产程标准进行产程管理的2066例低危产妇为研究对象,将其纳入研究组。选取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本院采用旧产程标准进行产程管理的2108例低危产妇纳入对照组。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收集2组产妇的年龄、身高、体重、孕龄等一般临床资料,以及分娩方式(经阴道试产失败转剖宫产术分娩、产钳助产和经阴道分娩),经阴道试产失败转剖宫产术分娩指征构成比,产后出血量及其发生率;新生儿Apgar评分、出生体重及窒息发生率。采用成组t检验,对2组产妇的一般临床资料(年龄、身高、体重、孕龄),新生儿Apgar评分、出生体重等计量资料进行统计学分析。采用Mann-WhitneyU秩和检验,对产后出血量进行统计学分析。采用χ2检验对于经阴道试产失败转剖宫产术分娩率、产钳助产率、经阴道分娩率、产后出血发生率等计数资料进行统计学分析。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文号:2014年科研第(102)号],与产妇本人及其家属均签署临床研究知情同意书。结果①2组产妇的年龄、身高、体重、孕龄及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②研究组的经阴道试产失败转剖宫产术分娩率及产钳助产率,分别为27.4%(566/2066)与2.4%(50/2066),均显著高于对照组的36.7%(774/2108)与8.1%(171/2108),研究组的经阴道分娩率为70.2%(1450/2066),显著低于对照组的55.2%(1163/2108),2组分别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41.592、67.412、100.451,P<0.001)。③经阴道试产失败转剖宫产术分娩的指征构成比中,研究
简介:摘要:基于现有医疗建筑的工程设计经验及设计理论,结合先进的公共空间设计方法,对妇女儿童医院的功能设置、空间布局等进行研究,并提出“独立、联系”的要素,对妇女儿童医院的医疗特征、空间特征进行创造性总结。
简介:目的探讨基层医院开展人工妊娠终止术后计划生育服务(PAFPs)的实施效果。方法随机选择2010年1月至12月在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海阳分院妇产科门诊行人工妊娠终止术患者400例为研究对象。采用本研究自行设计的《人工妊娠终止术情况调查》在术前进行初始问卷调查;按就诊顺序将其分为干预组(n=200)和对照组(n=200)(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分院人体试验委员会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分组征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对干预组患者术后进行PAFPS,对照组仅提供常规人工妊娠终止术后医疗服务。随访1年后,对所有受试者采用初始问卷再次调查,重点调查避孕节育相关知识知晓情况,避孕措施实施情况及再次非意愿妊娠情况。结果随访1年后,收回有效问卷386份,其中干预组为194份,对照组为192份。干预组和对照组的避孕相关知识得分分别为(9.31±1.74)分,(6.11±1.81)分,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7.70,P〈0.01)。干预组采取主动避孕措施者(78.87%)高于对照组(62.5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8.76,P〈0.01)。干预组与1年前比较,采取较为可靠的避孕措施[避孕套、避孕药、放置宫内节育器(IUD)]比例更高(74/109,(χ2=12.67,P〈O.01)。干预组1年内非意愿妊娠为5.73%(11/192),对照组为18.75%(36/192),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4.36,P〈0.01);干预组1年内再次行人工妊娠终止术发生率为2.58%(5/194),对照组为10.94%(21/192),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0.74,P〈0.01)。结论在基层医院开展PAFPS,对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相关知识的掌握,提高避孕措施使用比例,降低非意愿妊娠和人工妊娠终止术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