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从欧债危机爆发以来,实现国家统一已经20余年的德国广受国际社会的关注、质疑和诟病。“德国的欧洲”还是“欧洲的德国”问题又在困扰德国、欧洲与世界。对此问题,本文认为:“德国的欧洲”是客观存在的,无论德国处于怎样的状态,其对欧洲乃至世界格局的冲击作用一直存在;二战以后的欧洲一体化致力于“欧洲的德国”,“接纳德国”同时又“防范德国”,已经取得巨大成效,德国开始奉行一种具有“‘文明国家’内核的现实主义的‘贸易国家’外交政策”,至今未变;在21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德国在“欧洲的德国”(原则层次)框架中推行“德国的欧洲”(操作层次),包括发展同中国等新兴大国的关系,是着眼于国际政治的结构性变化,迎接全球化的挑战,势之使然,具有积极的作用。
简介:欧盟最近作出了暂停对进出欧盟机场的第三国国际航班实施“航空减排指令”的决定,一定程度地缓和了此前国际社会和欧盟之间的紧张局势。不过,欧盟仍然以欧洲法院关于“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的裁决为“背书”,坚持其单边措施的合法性,并且不排除未来有继续实施的可能。虽然欧洲法院在“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中曾裁定该指令并未违反国际法,但这一内部裁决并不能改变欧盟单边措施违反国际法的事实。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法,国际法要成为欧洲法院的司法审查标准需满足严格的限制条件。欧洲法院基于“内向型司法”的倾向,对《芝加哥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国际习惯法规则进行了限制性解释,因而使国际法在“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中被边缘化。欧洲法院维护了欧盟法的“自主性”,但损害了欧盟“尊重国际法”的宪法性目标和原则。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成员在国际法上有充分理由抵制欧盟的单边航空减排措施。与此同时,国际民航组织应争取在年内就全球航空业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达成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以避免欧盟重返单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