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研究躯干负重时的步态特征及相应补偿策略,探讨躯干不同负重重量对步态的影响,为负重方式的选择、负重装备的改进或仿人机器人的设计提供参考。方法:选用10名普通男性大学生为受试者,佩戴特制的可控制负重物重心位置的负重架,将负重物前后均匀安放,进行3种负重状态(负重物重量分别为0kg,20kg,40kg)下的行走,采用Kistler三维测力台、Motion红外高速运动捕捉系统同步采集运动学、动力学数据。结果:行走中躯干负重重量的增加,显著增加了步宽、支撑相百分比、膝关节屈曲角度、踝关节和膝关节力矩、下肢各关节功率和功(P〈0.05),显著减小了步长、重心的上下摆动幅度、躯干的旋转幅度(P〈0.05)。结论:人体通过减小步长、增加步宽、增加支撑相百分比、降低重心在上下方向摆动幅度、增大踝、膝关节力矩及膝关节屈曲角度来补偿躯干负重增加对人体步行中平衡控制的影响;躯干前后均匀负重,限制躯干的旋转,影响人体迈步的平衡;在仿人机器人的步态规划的设计中,当躯干负重增加时,应适当调整相应参数,增大驱动力,满足更多能耗。
简介: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以全运会为龙头,以各单项锦标赛、杯赛、职业联赛为主体,以各类青少年运动项目选拔赛为基础的相对完备的竞赛体制。目前,该体制存在着如下问题:行政壁垒较多,对体育社会组织与市场组织的资源吸纳能力不足;“管办不分”,法治建设滞后,腐败与违纪行为频发;“全运会”与“奥运会”之间存在冲突;项目设置结构失衡化等问题。要破解这些问题,一是要消除竞赛体制行政壁垒,积极吸纳社会与市场资源;二是要推进竞赛体制“管办分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腐败与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要改革全运会,使其能够更好地与“奥运争光”战略相协调;四是要优化项目设置,使竞赛体制能更有效地促进竞技体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