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为进一步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208号文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目前,我省增值税起征点是:按期纳税,销售货物的由原来月销售额800元,提高至省辖市3000元,县及县以下2500元,提供应税劳务由原来的月销售额400元,提高至省辖市2000元,县及县以下1500元,按次纳税的由原来的每日(次)销售额50元提高至200元。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按期纳税的由原来的月营业额400元提高到2500元,按次纳税的由原来的每日(次)营业额50元提高至100元。起征点调整这一政策的实行,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必将扶持更多的个体经营户发展壮大。据统计,此项政策调整将惠及我市2万多户个体工商户,减少国家税收收入2506万元。其中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涉及正常
简介:九十年代中期,各地纷纷开始建设办税服务大厅,把它作为新的征管模式的主要内容之一。建设办税大厅的初衷:一是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降低税收成本;三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四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主动申报纳税意识;五是有利于强化稽相。但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办税大厅难尽如人意:跨区申报给纳税人带来不便;信息不畅使征收机关和管理、稽查机关协调困难;对主动申报纳税的片面理解使税源管理流于形式;对计算机网络的期望很高,但实际作用有限。部分地方表现为办税大厅越搞越多,越搞越小,在已经使用计算机网络的情况下,大量恢复使用手工台账,普遍实行税收管理员制,采取人盯人防守,集中征收明显底气不足,办税大厅越来越有违它的初衷。
简介:政府预算的编制存在的问题有:在方法上忽视微观效益倾向微观效益倾向和法制观念,轻视预算的审查批准;在制度上,有财政决策编制外做出,收支上的程序和条例不明确,和宏观经济框架脱节,财政决策依据不充分,效率不高,在申请和审核环节缺乏鉴别机制,注重程序而忽视方法的立法制,预算部门没有必要的权力;在方式上,单式预算方法落后,分责不科学,透明度不高,准备时间长,没有单独编制部门,指标确定不科学。在过程上,有预算指标任务化、有法难依、“代编”预算、“两本帐”、有名无实、开支标准混乱的现象。对策有:从体系设计上按成本一效益原则重新设计其编制与审查体系;把财政资源置于立法机关的监控之下;方法上探索新方法,改进收支科目的设计;过程上规范收支标准,各级人大只负责本级预算的审查批准,使基金预算名副其实,制定复式预算制度,切实加强“依法理财”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