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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2005年2月24日财税[2005]28号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为做好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2005年度内,对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继续实行按新增增值税税额计算退税的办法,实行按季退税。2005年,新增增值税税额按照2005年实现应缴增值税超过2004年应缴增值税部分计算,计算公式

  • 标签: 增值税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 税额计算 国家税务局 主管税务机关 进项税额抵扣
  • 简介:<正>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的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规定》中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范围以外的,从事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需实行《规定》的抵扣办法,由省级财税部门提出适用的军品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条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后,另行规定。

  • 标签: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抵扣 国家税务局 进项税额 农产品加工业 老工业基地
  • 简介:<正>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鉴于东北地区部分行业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采取用新增增值税额抵扣的办法,纳税人的核算、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量较大,为方便纳税人,确保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及时贯彻到位,经研究,纳税人2004年仍按现行规定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暂采取单独计算退税的过渡方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按抵扣的方法办理。现将《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标签: 增值税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 税额抵扣 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局 暂行办法
  • 简介:文章通过构建“土地、人口、产业”城镇化发展指标体系,对云南省2005-2015年“土地、人口、产业”城镇化耦合协调发展时序特征和空间特征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从时序上看,三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发展程度不断上升,从低水平耦合协调上升为中度搞合协调.不同阶段三者所处的地位不相同,其中:2005-2008年、2014-2015年这两个阶段产业城镇化居于主导地位,2009-2013年人口城镇化居于主导地位.从空间上看,云南省的城镇化和协调发展总体水平不高,且区域差异较大.主要表现为:三者均呈现出以昆明市为中心向四周递减的空间格局;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明显落后于非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滇中地区及周围区域产业城镇化化水平较高,其他地区人口城镇化水平相对超前,仅有德宏州土地城镇化水平相对超前.

  • 标签: 土地城镇化 人口城镇化 产业城镇化 协调发展度 云南省
  • 简介:<正>海关总署:经国务院批准,对"十一五"期间举办的中国一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览品(除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及汽车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每个参展商免税展览品销售总额不超过20000美元,免征进口关税的展览品清单及相关规定附后。超出免税限额又不能退运出境的,以及免税清单以外的展览

  • 标签: 贸易博览会 留购 濒危动植物 运动用品 纺织原料 医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