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现将《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金融保险业的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金融保险业营业税问题一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施行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方面还不完全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现就规范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简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制品;仿首饰;硬币:菲律宾:G/TBT/N/PHL/42——PNS 1314:2005草案一珠宝一包括金物的黄金珠宝-标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