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审计工作范围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高,审计责任随之越来越重。如近年来开展的财政“同级审”,每年各级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中办、国办又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把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做为评价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从而把审计监督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勿容置疑,随之也加重了审计的责任。应该说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审计机关如何积极地发挥职能作用,同时又能有效地防范可能产生的审计风险,就此,结合我局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谈些体会。一、对现行审计管理机制的思考我国现行审计管理体制规定了审计机
简介:(一)风险本身具有双重性,意味着冒险和收益。地方财政风险则直接表现为财政收支失衡和对未来支撑政府行政行为的职能带来负面影响。许多情况下,财政风险因素表现得并不明显,有时由于受经济运行中诸多因素的影响,表面上财政运行状态良好,而实际上风险因素已经潜伏。地方财政风险可分为“显性”风险和“隐性”风险两大类。“显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收支矛盾加剧。一方面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由于受经济增长平缓、国有企业效益滑坡、企业欠税、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总量的增长受到制约,加上农业税收的稳定税负政策,其他非税收入(如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在扣除执收执罚成本后,难以增加可用财力,这就使得地方财政收入具有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