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奠定了党在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发展方向,同时也给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学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存在,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经济”,这是我国亿万人民经历了数十年的曲折进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才获得的认识。过去我们把商品经济视为滋生资本主义的温床,时时处处加以限制,企图很快彻底消灭。历史的曲折和教训使我们清醒起来,只有把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传统的产品经济改变为充满生机和活力
简介:国际私法作为解决国际民商法律冲突的法律系统,有其独特的结构和功能。国际私法功能受其结构制约,能从一定侧面反映国际私法的实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本文试图对国际私法的基本功能进行探讨,尝试从新的视角来研究国际私法的发展规律,以更好地把握国际私法发展的必然性、实然性和应然性。国际私法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选择,指主权者通过立法或司法机关借助一定的连结因素,在相互抵触的不同主权者民商法律中选择其一作为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准据法,其赖以实现的载体─—结构为冲突规范;(2)法律调谐,是通过彻底地消除不同主权者民商法律的差异性或一定程度上减少、回避民商法律的差异来实现国际民商法律冲突的解决,达到国际
简介:从语义解释的角度看,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德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文本中不具有显著地位,且内容不够明确;但从体系解释而言,该原则享有不得修改的宪法基本原则的突出地位。社会国家原则产生的历史则表明,该原则具有弥补《基本法》中社会基本权利缺失的功能。但社会国家的目的以及社会国家原则保障的基本权利都必须通过立法者制定的法律来加以具体化。联邦宪法法院在发挥社会国家原则的宪法规范功能以及确定社会国家的最低宪法标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中一般与基本权利条款、基本权利限制条款以及社会国家的目标一起发挥作用,被用来为立法者设定社会权利保护义务或论证限制基本权利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